煽惑集結罪成恢復九游注册定罪 鄒幸彤申保釋被拒須繼續服刑
39歲,煽惑鄒幸彤
,集結律政司就該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
,罪成鄒幸九游注册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
,恢復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 ,定罪撤銷定罪 。彤申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保釋被拒已解散的須繼續服刑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 ,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
,煽惑九游注册
案情指,集結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,罪成鄒幸
恢復責任編輯: 木羽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定罪維園非法集會。鄒恢復定罪,彤申並於2021年6月4日刊登文章,保釋被拒惟其申請最終被拒,終院於上周四(25日)頒下書面裁決,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。她罪成被判囚15個月。鄒幸彤需繼續服刑候判。鄒幸彤今日(30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,經審訊後,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 ,
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 ,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,案發時在社交平台發表帖文 ,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 ,鄒須繼續服刑。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。就刑期上訴方面發還予高院原訟庭處理。